爱我伟德备用网址免费下载网 www.25xg.com 2020-12-09 00:57:16 来源:伟德备用网址免费下载县民政局 点击:
一、保障对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重病是指: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赣州市农村和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门诊个人自负部分当年度内在20000元及以上,住院个人自负部分当年度内在30000元及以上。
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
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
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和提交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需提交的其它佐证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学籍证明材料;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保卡复印件;
6.监护人(实际抚养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7.监护人(实际抚养人)协议书;
8.公安机关出具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法律文书原件等能证明父母死亡或失踪、失联(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法律文书材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残疾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病材料。
(二)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报县民政局。
(三)确认。县民政局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从次月起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县民政局书面说明理由反馈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反馈给监护人或申请人。
(四)终止。规定保障情形发生变化的,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要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情形的,终止其保障资格,并及时退出信息系统。